照明方式是指照明设备按其安装部位或光的分布而构成的基本制式。兰州亮化设计公司设计师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下都有哪些照明方式。
一般照明
不考虑局部的特殊需要,为照亮整个室内而采用的照明方式。一般照明由对称排列在顶棚上的若干照明灯具组成,室内可获得较好的亮度分布和照度均匀度,所采用的光源功率较大,而且有较高的照明效率。这种照明方式耗电大,布灯形式较呆板。
一般照明方式适用于无固定工作区或工作区分布密度较大的房间,以及照度要求不高但又不会导致出现不能适应的眩光和不利光向的场所,如办公室、教室等。均匀布灯的一般照明,其灯具距离与高度的比值不宜超过所选用灯具的*大允许值,并且边缘灯具与墙的距离不宜大于灯间距离的1/2,可参考有关的照明标准设置。
局部照明
为满足室内某些部位的特殊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设置照明灯具的照明方式。通常将照明灯具装设在靠近工作面的上方。局部照明方式在局部范围内以较小的光源功率获得较高的照度,同时也易于调整和改变光的方向。局部照明方式常用于下述场合,例如局部需要有较高照度的,由于遮挡而使一般照明照射不到某些范围的,需要减小工作区内反射眩光的,为加强某方向光照以增强建筑物质感的。但在长时间持续工作的工作面上仅有局部照明容易引起视觉疲劳。
混合照明
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方式。混合照明是在一定的工作区内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的配合起作用,保证应有的视觉工作条件。兰州亮化设计公司设计师觉得良好的混合照明方式可以做到:增加工作区的照度,减少工作面上的阴影和光斑,在垂直面和倾斜面上获得较高的照度,减少照明设施总功率,节约能源。混合照明方式的缺点是视野内亮度分布不匀。